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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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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9-53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12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19年12月2日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下午3:00至2019年12月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仲初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5日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相关人员出席、列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与现场表决及网络表决的股东总数为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742,818,0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9,111,331股的69.480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5名已登记股东进行投票表决,代表股份585,186,407股,占公司总股本1,069,111,331股的54.7358%。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57,631,6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9,111,331股的14.7442%。

  3、中小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22人,代表股份19,152,5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9,111,331股的1.79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49,6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8,202,9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26%。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仲初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143,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2%,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57,070,74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7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87%;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赖德源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135,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1%,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57,062,34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69,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49%;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李殿坤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56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57,383,193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04,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27%;

  表决结果:当选。

  (4)选举李少华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56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57,383,193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04,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27%;

  表决结果:当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4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叶金福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805,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57,619,363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40,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8%;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刘剑锋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805,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57,619,365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40,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8%;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陶涛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805,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57,619,365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40,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8%;

  表决结果:当选。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4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监事会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郭明先生担任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739,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57,553,465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074,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17%;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张广杰先生担任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403,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1%,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57,330,09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737,4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28%;

  表决结果:当选。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两名股东代表监事郭明先生、张广杰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详见2019年12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5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49)。

  4、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805,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57,619,365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12,3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40,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8%;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48)、《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49)及《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2019-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律师、徐跃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5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于2019年11月27日任届到期,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淑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将与公司2019年12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七届股东代表监事郭明先生、张广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且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淑杰女士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2019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49)。

  王淑杰女士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

  经核查,王淑杰女士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监事会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附件:

  王淑杰,女,出生于1968年,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制造专业,获学学士学位。1991年至1994年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二研究院从事机械设计工作,1994年至1997年工作于北京商品交易所,1998年至2000年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系研究生班学习并毕业,自1998年起就职于本公司,从事客户服务工作。历任本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王淑杰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王淑杰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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