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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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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09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公司股东卢翠冬女士与公司股东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南方”)的通知,获悉卢柏强先生与卢翠冬女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另卢翠冬女士与融信南方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分别办理了股票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

  2、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薪酬、股票分红、股票减持、对外投资收入及其它现金收入等。

  3、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一)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材料。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10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2月15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7.5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9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14,837,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8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100,951,631.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6,736,533股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9-10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15,294,059股的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以下简称“融信南方”,卢柏强先生持有融信南方94%的股权)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422,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融信南方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之日,融信南方持有公司股份115,294,059股,占公司总股本12.6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本次减持系融信南方资金需求,卢柏强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续坚定看好公司发展前景。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422,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交易方式及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7、融信南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卢柏强先生、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201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完成股份增持的公告》,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15-057),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3亿元。

  截止2015年7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上银瑞金诺普信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购入了诺普信股票6,084,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成交金额10,595.11万元(含手续费),已全部增持完成。本公司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7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卢柏强先生和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融信南方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融信南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持续关注其减持股份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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