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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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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9092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10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对高管参与对象名单及出资情况等部分内容进行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

  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3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部分内容修订。截止2019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437.91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本次回购尚未全部完成。待本次回购完成,公司将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回购情况。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5,250,000.00元,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和公司的奖励基金。其中,员工的自筹资金为6,100,000.00元,公司的配套奖励基金为9,150,000.00元,员工的自筹资金与公司的配套奖励基金的比例为1:1.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实际认购总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总份额。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以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如股份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10.19元/股价格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受让股份1,496,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19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96,565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1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立的账户名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为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96,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规定将其作为未来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根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本年度计划长期存续,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年度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至账户内份额全部分配完毕。本计划锁定期不少于48个月,其中,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法定锁定期内,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不得买卖股票,持有人所持份额在各期计划锁定期内不得变动。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股票代码:002020        股票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909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年2月13日召开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18年3月16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部分内容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增加回购股份的数量、增加回购总金额、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和本次回购决议有效期等。并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修订稿)》、《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757.61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1.89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8.1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7291.96万元(含交易费用)。

  由于公司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共同成长计划之2019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已从回购专户非交易过户股份439.5824万股(详见公司2019090、2019092号公告),回购专户实际持股数量为4318.029万股。

  二、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内容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以下规定的敏感期进行回购,包括: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回购细则》实施以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612.54万股(回购期间为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569万股的25%,符合《回购细则》关于回购数量和节奏的要求。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包括:

  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909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左乙拉西坦口服溶液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签发的左乙拉西坦口服溶液【规格150ml:15g(10%)】药品注册批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193334,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7日。

  左乙拉西坦口服溶液用于成人、儿童及1个月以上婴幼儿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左乙拉西坦是比利时UCB公司开发研制的一种新型抗癫痫药物,2006年11月获得SFDA批准进口中国。公司现有左乙拉西坦片(0.25g)已于2018年5月国内首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公司本次获得左乙拉西坦口服溶液的药品注册批件,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精神神经系列产品和剂型,有利于提升公司精神神经系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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