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公司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路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庞海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以下简称“庞海控股”)计划自2019年5月1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10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019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同路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庞海控股自减持计划实施之日起至减持计划期满,未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一)持股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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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股变化情况说明
减持计划期间同路人投资所持股份减少原因:
1、2019年6月24日,同路人投资与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莎制衣”)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2,5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2%)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桑莎制衣,并于2019年7月9日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
2、2019年10月31日,同路人投资召开“17同路E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及付息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同意同路人投资于2019年11月15日提前、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并支付自2019年1月13日至提前兑付日的应计利息。同时,债券持有人明确承诺2019年11月15日之前不换股。
2019年11月14日,债券持有人在同路人投资明确反对的情况下自行对本期债券进行了部分换股,累计完成换股18,765,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
2019年11月15日,同路人投资完成本期债券未换股部分的兑付兑息工作,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已不再持有本期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提前兑付兑息及部分换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7)。
三、其他说明
1、同路人投资、庞海控股的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同路人投资、庞海控股的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同路人投资、庞海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