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19-015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修订公司章程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实施修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章程》具体拟修订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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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章程备案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修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拟修订情况如下表: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19-016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2,566,446.2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89,000.00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55,446.28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年6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6,602.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97.3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BJGX0458”《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2,566,446.2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19BJA1160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6,997.16万元(含税),其中保荐承销费用合计6,000.00万元(含税)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997.16万元(含税)。截至2019年7月31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剩余发行费用358.90万元(含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19BJA1160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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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2019年7月31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6,155,446.28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16,155,446.28元。
2019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155,446.28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55,446.28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共计16,155,446.28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19BJA11604)。其认为:睿创微纳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睿创微纳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创微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睿创微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19-017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6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6,602.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397.3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BJGX0458”《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397.3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8,397.3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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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 2019 年7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19 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8,397.3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创微纳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睿创微纳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19-018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共计16,155,446.28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1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17)。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19-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6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整机楼三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大街1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6日
至2019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19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19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大街11号整机楼三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9年12月13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大街11号整机楼三楼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64006
联系电话:0535-3410615
传 真:0535-3410610
联系人:潘秋蕾、杨雪梅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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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