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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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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9-06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1月29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14名,其中,于春玲董事、何海滨董事、冯仑独立董事、王立国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李晓鹏董事长、王小林董事、邵瑞庆独立董事、徐洪才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蔡允革董事、卢鸿董事、霍霭玲独立董事、洪永淼独立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李晓鹏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刘金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金先生为本行行长,刘金先生的行长职务将自其行长任职资格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刘金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1。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于确定刘金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确定刘金先生为本行董事候选人,刘金先生的董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董事且其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刘金先生的声明请见附件2。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附件1:

  刘金先生简历

  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1。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代表,山东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副行长,工银欧洲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工商银行法兰克福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毕业于山东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1 执行董事职务待履行公司治理程序

  附件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声明

  依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130条的要求,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提名为光大银行董事,并就相关事项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披露的简历及其他与董事候选人资格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人所担任职务(包括专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兼职)不存在导致本人不得兼任商业银行或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当选为光大银行董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声明人:刘金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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