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93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4)。
2、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95)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94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提供后,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对象的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荣安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担保管理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间接参股公司杭州滨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间接参股公司杭州滨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滨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银团贷款,其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3亿元贷款需要公司按照权益比例提供99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支持公司房地产合作项目开发,公司拟为“杭州滨沁”提供总额不超过99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滨沁”的其它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杭州滨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019年11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杭州滨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9年05月23日
(三)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浜河部落3号楼423室
(四)法定代表人:张旭忠
(五)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权结构:“杭州滨沁”为杭州滨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康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杭州滨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杭州滨沁”33%股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杭州滨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杭州滨沁”33%股权,杭州旭景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杭州滨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杭州滨沁”3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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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联情况:“杭州滨沁”为公司间接参股公司,与本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九)“杭州滨沁”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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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一)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项目概况:“杭州滨沁”所开发的杭州市江干区彭埠单元B/R-37地块位于江干区彭埠单元东至规划源聚支路,南至规划同德路,西至明石路,北至规划天城路,土地出让面积33,38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该地块地理位置优越,周边规划配套设施齐备,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间接持有“杭州滨沁”33%股权,本次公司为间接参股公司“杭州滨沁”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合作项目日常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预计担保对象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能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收益,被担保方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杭州滨沁”以其公司的资产为公司对其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杭州滨沁”的其他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026,1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7,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7%。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95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2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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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2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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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