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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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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其中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秋明先生、陈昌雄先生计划自2019年08月7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983,139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77%)。其中,陈秋明减持不超过14,930,139股,陈昌雄减持不超过53,000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公告日,陈秋明先生、陈昌雄先生减持股份的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陈秋明先生、陈昌雄先生本次股份减持具体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秋明先生、陈昌雄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陈秋明先生、陈昌雄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5、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陈秋明先生、陈昌雄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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