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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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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6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此次流动资金贷款提供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四川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2。

  应参加本议案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本议案表决董事7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以870万元自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计面积为9.74万平方米的2019年度生产经营厂房及员工宿舍。

  鉴于该交易事宜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沈振山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本议案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交易事宜发表了专项意见。

  该事项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6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3,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办理1年期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3,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12%。截至2019年9月30日,四川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02%,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椑南乡双洞子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888号

  ⒉法定代表人:赵坤

  ⒊注册资本:15,0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市场的投资、开发、建设,摊位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回收、加工、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二手交易市场(包括旧车)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报废汽车拆解;生产、销售:蒸汽;市场信息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四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四川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2,986.54万元,总负债为23,652.02万元,净资产为19,334.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02%。四川公司2019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419.42万元,实现净利润2,123.61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相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㈣被担保金额:为四川公司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四川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四川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对于上述公司为四川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四川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四川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下属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意公司为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余额为6.8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8.61%,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9-06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生产经营场地均租赁自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华清公司”),广东公司拟自清远华清公司租赁2019年度生产经营厂房及员工宿舍,预计交易金额870万元。

  ●关联人回避:清远华清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集团”)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沈振山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就该次交易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本次交易将遵守定价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19年度自清远华清公司租赁生产经营厂房及员工宿舍的发生金额为870万元。

  二、交易双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1、广东公司

  名称: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555647799H

  营业场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基地内A区19号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连全

  成立日期:2010年06月03日

  经营范围: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处理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及销售、有色金属制品及塑料贸易。

  2、清远华清公司

  名称: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771879308B

  住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基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肖

  注册资本:70,40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08日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投资开发(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废旧五金电器、电机、电线、电缆再生资源的收购、生产加工(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生产经营)及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厂房租赁,地磅经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商品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成品油除外)、塑料制品及原材料的贸易;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清远华清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供销集团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广东公司预计与之进行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租赁物及租赁价格

  广东公司本次拟租赁物为生产经营厂房及员工宿舍,租赁面积9.74万平方米,租金价格87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场地的定价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预计交易金额870万元,具体交易金额以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将遵守定价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19年11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广东公司以预计金额870万元自清远华清公司租赁2019年度生产经营厂房及员工宿舍,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沈振山先生和刘宏春先生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其余非关联董事4人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审议程序。

  六、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以预计金额870万元自清远华清公司租赁2019年度生产经营厂房及员工宿舍事宜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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