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5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9年11月21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处置资产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处置资产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2019年11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票代理人)所持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
《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 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12月12日(周四)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上述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5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9年11月21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莉丽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处置资产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提升品牌化运营策略暨处置资产事项,是出于对公司长远利益最大化考量,退出制造环节、进行资产处置对当期经营业绩有影响,但从长远规划来看,公司得以降低固定消耗,减少机会成本,集中资源强化产品开发,品牌拓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处置资产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2019年11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票代理人)所持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出租厂房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7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处置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拟聚焦消费电子“品牌商”策略,逐步拓宽在该领域的布局,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供应链模式, 整合市场资源,采用外协生产,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此举不会导致公司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筹备处置资产事项的议案》,授权经营层不断深化了解、筹备去制造模式,梳理资产处置事宜,并可开展相应的商事洽谈。截至本公告日,经营层已对扩大外协模式有了较为深入的探索,并引入了一批外协生产合格供应商,同时对公司自有工厂制造所涉及资产已完成了一轮梳理。
3.经管理层梳理,公司自有工厂前期主要专注于外设等硬件产品的研发制造,专用设备较多,且部分通用设备业已陈旧或待修理,市场价值较小。综合资产实际情况,此次资产处置将会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有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风险。最终金额尚待公司进一步进行资产处置并完成相关测算后才能予以确认,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4.本次筹划品牌化运营,是基于未来公司将专注产品开发,市场拓展,退出制造环节,该事项对公司长远发展有重大影响,且处置制造端资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实质性推进资产处置事宜。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处置资产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将闲置资产根据其实际状态、商务洽谈情况,做好各项安排,就上述资产处置进行实质性推动,包括但不限于:商事洽谈、合同订立生效、进行资产减值测试、调整组织结构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筹备进展
消费电子领域市场广阔,消费需求日益增加,公司为逐步拓宽在该领域的布局,2018年末开始筹划优化产品结构,通过整合市场资源,采用外协生产,加速 PC 端周边产品升级,并从 PC 端周边延伸到对移动端周边、甚至更多元化的应用场景下的产品布局。经过一段时间探索,公司拟发挥自身品牌、平台优势,进一步弱化自有产品自行制造的生产模式,广泛挖掘市场资源,积极引入能够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且具备短时间产出交付的外协生产供应商,加快市场反应速度,从而将经营管理资源更加多的投放于产品端、市场端,战略核心聚焦于“品牌商”。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筹备处置资产事项的议案》,授权经营层不断深化了解、筹备去制造模式,梳理资产处置事宜,并可开展相应的商事洽谈。
截至本公告日,经营层已对ODM、OEM市场进行了一定探索,将生产外发与自行制造两种模式进行效益、成本对比后发现,公司自有工厂前期主要专注于外设等硬件产品的制造,对于公司不断扩大消费电子产品布局的规划需求,在新产品品类的响应上,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在探索、筹备阶段,速度滞后,且前期投入成本较大。因ODM、OEM制造厂商在单一品类有深厚的制造工艺积累,产品响应快速,故目前市场上头部消费电子品牌商,其制造环节大部分依赖于外部制造工厂。因此公司认为协调、利用市场资源,引入早已在相关产品领域已有丰富经验积累的工厂,能够将公司的平台及资源优势发挥出更加大的经济效应,同时有利于公司更专注于产品开发与市场拓展。截至目前,公司业已引入了一批能够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的外协生产合格供应商,可以覆盖公司目前生产制造需求。
随着外协模式的不断扩大,公司自有工厂端的使用效益不断降低,其固定消耗(制造端的经营管理,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日常维护等)已成为侵蚀利润的一大包袱,且进一步深化后,将会导致部分资产闲置。为盘活资产,减少机会成本,并能够更加真实反应公司财务信息,资产情况,经营层在对制造端相关资产进行了一轮梳理后,提议基于公司全部退出制造环节情况下,将产生的闲置资产按照以下顺序方式进行处置:留用(出租)、出售、报废。如前述处置环节中,涉及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资产处置简述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自有工厂端资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不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备注:①办公类:办公所需软硬件、家具等;
②制造设备类:制造产线、设备及相关附属设备等;
③建筑物附属类:厂房及宿舍的附属设备及相关配套工程。
上述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占公司2018年度业经审计的公司资产总额的8.62%,前期主要应用于公司从事的外设、无人机等业务的制造生产环节。
因公司自有工厂前期主要专注于外设等硬件产品的制造,上述资产中,专用设备较多,另部分通用设备业已陈旧或待修理。经过经营层的初步梳理,公司拟将上述资产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置:留用(出租)、出售、报废;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资产实际状态、商务洽谈情况,做好各项安排,就上述资产处置进行实质性推动,包括但不限于:商事洽谈,合同订立生效,进行资产减值测算等。如前述处置环节中,涉及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 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处置资产事项的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逐步拓宽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布局,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供应链模式, 整合市场资源,采用外协生产,加快市场反应速度,以“品牌商”为核心,提升品牌化运营,退出制造环节,此举不会导致公司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退出制造环节,并将因此产生的闲置资产进行处置,以及触发的大额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资产核销会对 2019 年度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公司得以降低固定消耗,减少机会成本,集中精力、资源强化产品开发,进行市场扩张,并且能够更加真实反映公司财务信息,资产数据。
3.退出制造环节后,公司原有人员结构会有较大变动,后续公司经营层将会根据最新的经营安排,调整公司组织结构。
4.因退出制造环节关闭制造生产线,会涉及员工安置问题,目前经营层已有较为妥善的方案,后续会逐步予以落实。此举对公司当期利润会有一定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提升品牌化运营策略暨处置资产事项,是基于强化品牌优势,迎合市场需求的规划布局,其中资产处置对当期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规划来看,公司得以降低固定消耗,减少机会成本,集中资源强化产品开发,品牌拓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提升品牌化运营策略暨处置资产事项,是出于对公司长远利益最大化考量,退出制造环节、进行资产处置对当期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规划来看,公司得以降低固定消耗,减少机会成本,集中资源强化产品开发,品牌拓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1.消费电子行业具备价格竞争激烈、新品频繁推出、产品生命周期短等特点,扩大外协生产后,公司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能否持续推出创新、高性价比和交付及时的产品。然而,新产品研发过程较为复杂,外协产品的质量和交期管理涉及上下游商业合作伙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公司作为品牌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风险较大。后续,公司会提高自身创新能力、高效运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对市场需求的预判以及对上下游供应商客户的沟通、并持续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
2.公司将生产制造全部外协,虽前期已有逐步转化安排,但完全关闭自有工厂初期,可能会对一些订单交付产生影响。针对于此,公司已加强对上下游供应商、客户的沟通,积极协调各方进行平滑过渡。
3.退出制造环节,将会导致公司制造端大量资产的闲置,且自有工厂前期主要专注于外设等硬件产品的研发制造,前述资产中专用设备较多,另部分通用设备业已陈旧或待修理,市场价值较小,可能会导致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如最终不具备经济性的资产则需进行报废、核销。此举虽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带来较大的影响,但能够更加真实反应公司财务信息、资产情况。公司后续会通过增强经营实力,提升经营业绩。
4. 因退出制造环节关闭制造生产线会涉及自有工厂员工安置问题。目前公司经营层已有较为妥善的处置方案,后续会逐步予以落实。此举对公司当期利润会有一定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根据现行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票代理人)所持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1.原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器人系统和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机械电子设备、无人搬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软件技术信息咨询。(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鼠标、键盘、工模具;从事电脑软件开发; 生产经营音频产品及配件、电脑游戏周边产品; 生产经营航空电子设备、智能遥控飞行装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户外运动电子设备、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及相关配套器件;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机械电子设备、无人搬运设备、自动化系统与智能生产线研发、生产经营及上门安装。(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2.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器人系统和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机械电子设备、无人搬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软件技术信息咨询;自有物业出租、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鼠标、键盘、工模具;从事电脑软件开发; 生产经营音频产品及配件、电脑游戏周边产品; 生产经营航空电子设备、智能遥控飞行装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户外运动电子设备、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及相关配套器件;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机械电子设备、无人搬运设备、自动化系统与智能生产线研发、生产经营及上门安装。(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具体经营范围描述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9年11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19年11月)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求,盘活企业现金流,节约运营成本,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
2、申请授信期限:一年。
3、申请授信额度用途: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4、公司具体授信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甲方”)拟聚焦消费电子“品牌商”策略,逐步拓宽在该领域的布局,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供应链模式,整合市场资源,采用外协生产,加快市场反应速度;退出制造环节,关闭生产线,因此公司自有厂房将被闲置,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厂房对外出租及签署《项目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有厂房对外出租给中城康帕斯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公司”、“乙方”)。
公司与中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中城康帕斯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洪波
3.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4.营业期限:2016年2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B座539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信息技术、软件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三、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建筑面积80,486.84平方米的雷柏工业园。
上述资产为公司自有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租赁物业
租赁物业坐落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租赁物业房产证载宗地面积40,269.99平方米,物业总建筑面积约80,486.84平方米,包括厂房、综合楼、库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如双方进行面积测绘,最终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二)租赁期限、免租期、租金
1.租赁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共15年。
2.免租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季度第一个月,乙方免予向甲方交付租金,租金之外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按约支付。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乙方应于每季度第3个月的16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租金,其余租期内,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
3.租金: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经双方商务谈判确定,租金含税,以递增方式计收,按产权证书面积计收,每月23.85元/平米,共计192万/每月(含税),每三年上浮8%。如后续政府出台新政策,租金高于当期政府许可的租金指导价上限,则按政府许可的租金指导价上限的90%支付租金;若租金高于当期政府许可的租金指导价上限情形持续满3年,则双方同意租赁期限延长5年,也即2020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相应调整租赁合同所涉条款。
(三)租赁用途
租赁物业的用途包括厂房、宿舍,乙方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不同租赁物业的具体用途使用租赁物业,若乙方存在任何不合法、不合理经营活动,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支付方式与保证金
1.支付方式:乙方须每月16 号之前(含本数)缴清当月的租金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2.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576万元作为租赁物业的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后,在乙方没有拖欠租金、违约金及按照本协议约定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且租赁物业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乙方银行账户,甲方有权从上述物业保证金中先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五)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股东大会对本合同所涉事项表决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会设立新的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项目公司成立前,由乙方履行本合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项目公司成立后,乙方所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至项目公司,届时,甲方、乙方与项目公司将对此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且乙方为补充协议项下项目公司所有债务(包括租金、滞纳金、违约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作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补充协议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2年。
2.租赁物业的交付和返还,租赁物业装修与改善,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护,所有权的变动,转租,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保密条款,安全管理、合法、合规经营责任,合同的解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等事宜均以本合同、附件或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为准。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应采取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聚焦消费电子“品牌商”策略,逐步拓宽在该领域的布局,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供应链模式,整合市场资源,将采用外协生产,以加快市场反应速度,并退出制造环节,关闭生产线,将因此而闲置的工业园对外出租,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出租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出租闲置厂房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源利用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回报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出租厂房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1.本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若未能通过,本项目将无法实施;本项目所涉需向相关部门报备、审批文件,均需以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准,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备案或审批通过。
2.本项目租赁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
3.合同履行期限较长,租金按月支付,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公司将持续强化项目风险管控能力,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项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1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办公地址发生变更,现将新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
邮政编码:518122
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0755-2832 8808
邮箱地址:board@rapoo.com
变更后: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0755-2832 8808
邮箱地址:board@rapoo.com
除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12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12月11日15:00至2019年12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5日(星期四)。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处置资产事项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
上述提案1,业经公司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2、3、4,业经公司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9年11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票代理人)所持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2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755-28328808。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
联系人:李海燕、张媛媛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临时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7”,投票简称为“雷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召开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总议案、单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空白框中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19年12月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