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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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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9-094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上午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号)核准,公司计划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86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现拟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信息如下:

  ■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3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8,157,565.0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7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号)。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20741591021000021)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项账户,并注销原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的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荐机构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1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9-095)。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9-095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3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8,157,565.0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7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号)。

  2018年11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125)。

  2019年6月28日,因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6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9-065)。

  截至2019年10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说明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20741591021000021)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项账户,并注销原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

  公司将在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后,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应的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9-096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上午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占正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号)核准,公司计划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86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现拟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信息如下:

  ■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应的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1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9-09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9-097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吴丽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2,414,516股,占

  公司2019年10月31日总股本的2.67%。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吴丽萍女士不存在质押状态的股份。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关于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吴丽萍女士将其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成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解除质押后,吴丽萍女士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将基于个人相关融资需求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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