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的通知,获悉亚厦控股于2019年11月2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亚厦控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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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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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06,216,99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9.03%、占公司总股本的15.39%、对应融资余额566,890,00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67,016,99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7.59%、占公司总股本的19.93%、对应融资余额766,890,000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