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9-062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金额:人民币8,071.1362万元。

  ●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240.0383万元;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927.5512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3月5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列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张延红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树逊先生、杜长勤先生、张延红女士、高国武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和子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4月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自2019年4月2日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建集团”)将参与公司关联方的公开招标项目金额约450,000万元,该类项目的招投标结果可能形成关联交易,因此预计浦建集团通过参与公开招标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预计可能参与其项目公开招标的关联企业包括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发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合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浦发养老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具体招标项目、招标金额、中标方由招标方最终确定,相关预计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经参与公开招标,浦建集团中标浦东新区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项目,该工程发包人为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浦东环保”),中标价为人民币8,071.1362万元。

  近日,浦建集团与浦东环保就上述工程项目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071.1362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浦东环保发生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240.0383万元;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927.5512万元;合计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浦东环保为浦发集团控股子公司,浦建集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浦东环保与浦建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6,2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3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王鸿

  经营范围:对固废处理、污水处理、资源再利用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环保高新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并提供技术咨询,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污水处理及净化再利用,新能源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

  2018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工程名称为浦东新区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项目,工程地点为曹路G1501绕城高速以东地区11-01b地块。

  (二)定价原则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按照国家、上海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现行文件和规定,根据承包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竞争报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浦东新区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项目

  (三)工程内容:浦东新区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项目

  (四)合同价款:合同含税价为人民币80,711,362元。

  (五)付款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合同总价20%(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后),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为预付款在开工后的进度款支付中(第一期开始)分六期等额扣回;进度款按月支付,整体措施费在进度款中按照工程进度完成比例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施工工程中,根据承包方当月25日申报的验工月报,经现场工程监理单位对形象进度和合格工程量进行审核、投资监理和发包方对上报造价进行审核,并于次月25日前支付审核工程量80%工程款;(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80%;(3)竣工验收备案后的十四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85%;(4)工程竣工结算经投资监理(或国家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核准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5)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质量保修书约定付清余款。

  (六)合同生效: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对象,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中标通知书;

  (二)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