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1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邵建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42号),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邵建聪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3,607,959股(占总股本的 2%)。
近日,公司收到邵建聪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2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邵建聪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邵建聪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2%(由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邵建聪先生的持股比例由原5.04%降至4.9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邵建聪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邵建聪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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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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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六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潘尉、李峻峰、朱为绎、慕丽娜。董事陈文胜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邵建佳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费用为104万元,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4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5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3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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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分别为李少菊、宋葆琛、李胜敏。
(四)会议由监事长李少菊女士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监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费用为104万元,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4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4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审计机构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为进一步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经公司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公司拟不再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专业、尽责的工作精神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调查及综合评估后,提议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费用为104万元,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90611484C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胡咏华
成立日期: 2012年03月06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为进一步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5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彦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个人简历及基本情况
陈彦升,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陈彦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陈彦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联系传真:020-28828899-8222
电子邮件:IR000861@126.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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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6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国际展贸城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述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国际展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展贸城”)与广州市国正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正物业”)于2018年11月23日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将其所持商墅出租给国正物业,建筑面积71,140平方米,作为经营专业市场项目用途使用。租赁期限自2018年12月1日至2038年1月31日止,租金总额为42,850.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国际展贸城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83号)。
二、进展情况
1、根据双方签署的《物业租赁合同》第五条中“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同意支付 500万元人民币给出租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合同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30 天内支付总额的 50%,即250万元,剩下的50%即250万元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支付”及第十六条中“本合同自承租方完全缴足合同保证金后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等相关规定,由于国正物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纳足额保证金,租赁合同尚未生效。
2、经双方友好协商,我司已于2019年9月9日向国正物业退还了其交付的保证金,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
三、本次解除租赁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际展贸城与国正物业终止合作,虽会减少公司因该项目产生的租赁收入,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退回保证金银行凭证及收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