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9-04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11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2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董事长卞云鹏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3个月,借款年化利率为4.35%;向关联方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3个月,借款年化利率为7.9%,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该笔资金的成本为年利率7.9%,资金来源为其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申请的委托贷款。
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卞云鹏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期限起始日及到期日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审批结果为准。公司本次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担保起始日及到期日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9-04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共14次,累计金额6308.31万元;与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门金桥”)进行的关联交易共0次,累计金额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卞云鹏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3个月,借款年化利率为4.35%;向关联方国门金桥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3个月,借款年化利率为7.9%,国门金桥该笔资金的成本为年利率7.9%,资金来源为其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申请的委托贷款。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卞云鹏
注册资本:18,8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09月15日
主营业务:工业项目、工业技术、高科技工业的开发、咨询服务;土地开发;销售五金、交电(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化工、百货、建筑材料;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开发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404,735,691.08元,净资产额为2,550,643,205.87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146,296,147.92元,净利润 -53,598,887.27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9.9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振宇
注册资本:20,096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年01月24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装饰设计、装饰信息咨询;销售装饰材料。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门金桥的资产总额为2,771,243,610.75元,净资产额为151,999,359.11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51,507,488.12元,净利润-6,486,690.72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国门金桥为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方: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
借款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3个月(自2019年11月22日起至2020年02月21日止)
借款年化利率:4.35%
(二)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国门金桥签订《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方: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3个月(自2019年11月22日起至2020年02月21日止)
借款年化利率:7.9%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业务持续发展。借款利率以市场为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确定的,资金使用成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19年11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卞云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吴红女士、李金通先生、王再文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二)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