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泽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泽悦”,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资管”)于近日签订《太平-重庆渝北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重庆泽悦作为债务人申请人民币24亿元融资,用于重庆大悦城项目的开发建设等合同约定的用途。公司与太平资管签订《太平-重庆渝北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重庆泽悦在《投资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提案》,同意公司为重庆泽悦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7.5亿元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司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内为重庆泽悦提供24亿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泽悦实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住所地为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百果路99号,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佳琳,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屋租赁、销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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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太平资管签订《保证合同》,为重庆泽悦在《投资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24亿元。
3、担保范围:《投资合同》项下全部投资资金本金及投资资金利息(投资收益);债务人违反《投资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责任、申明与保证及承诺事项而产生的罚息、复利、孳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和债务人在《投资合同》项下其他所有应付款项或费用;如《投资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无效,则保证范围包括《投资合同》债务人因《投资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而承担的返还财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投资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重庆泽悦在《投资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
2、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泽悦100%股权,重庆泽悦已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3,049,770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81.14%(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3.7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71,370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58.6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73.35%)。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378,4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2.4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0.39%)。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大悦城控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