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9-09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收到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兴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本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以下简称“公告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3),能兴控股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595,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244726%)。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收到股东能兴控股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能兴控股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7,142,5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89452%。截至2019年11月21日,能兴控股持有本公司175,119,9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一、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能兴控股因减持股份导致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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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能兴控股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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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能兴控股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第一创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本承诺已履行完毕。
2、股份限售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
能兴控股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能兴控股所持第一创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第一创业发行上市时能兴控股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能兴控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3、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能兴控股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能兴控股将严格履行为第一创业IPO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外,若能兴控股违反相关承诺,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第一创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违反行为纠正前,不得转让所持有的第一创业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在违反行为纠正前,暂不领取第一创业分配利润中归属于能兴控股的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能兴控股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亦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2、上述减持与能兴控股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能兴控股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已经降至5%以下。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日,能兴控股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能兴控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能兴控股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第一创业
股票代码:00279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2号怡翠馨园嘉会馆三层9402号30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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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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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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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自身产业布局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劵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第一创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继续增持第一创业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收到能兴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以下简称“公告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3),能兴控股计划自公告日起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595,300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4472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人已披露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有继续减少在第一创业中拥有权益的行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第一创业192,262,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945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第一创业175,119,9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能兴控股本次共减持本公司股份17,142,5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89452%。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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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75,119,934股,已质押股份数为156,599,94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9.42%,占公司总股本的4.471218%。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及其他股份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能兴控股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第一创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本承诺已履行完毕。
2、股份限售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
能兴控股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能兴控股所持第一创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第一创业发行上市时能兴控股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能兴控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3、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能兴控股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能兴控股将严格履行为第一创业IPO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外,若能兴控股违反相关承诺,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第一创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违反行为纠正前,不得转让所持有的第一创业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在违反行为纠正前,暂不领取第一创业分配利润中归属于能兴控股的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能兴控股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亦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兴控股已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05,071,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9997%。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共计35,02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99997%;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共计70,0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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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四)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俐
2019年11月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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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俐
日期: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