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0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永康路 63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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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洪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周宏峰因工作原因缺席会议,董事任永平因工作原因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阳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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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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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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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5,778,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1.812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表决通过,其中议案2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朱意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