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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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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9-060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2019年11月19日至 2019年1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宋小明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8,77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97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5,75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8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02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8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02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3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00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02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82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竺艳律师、于野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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