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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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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10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所处诉讼阶段:部分案件为已公告案件的一审判决、调解或撤诉;部分案件为新增受理案件

  ●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诉金额:本次一审判决、调解及撤诉案件合计396件,公司等被告需承担责任的金额合计为1,639.72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受理费)。本次新增52件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964.9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3,928.46万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公司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主张前述事项对其造成了损失,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等被告提起诉讼。截至2019年10月1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案件共计862件,其中249件案件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已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或裁定,其余上诉案件仍在湖南高院二审审理过程中。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1.前期已公告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15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258件(注:前期公告案件中有1件为重复送达案件),长沙中院已对其中862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近日,公司新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267件《民事判决书》、118件《民事调解书》及11件按原告撤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书》,合计396件案件的法律文书。公司等被告须承担的具体责任情况如下:

  (1)根据267件《民事判决书》,公司、方正集团等需按15%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合计1,024.56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受理费)。上述267件案件判决均处于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根据118件《民事调解书》,公司、方正集团等需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合计615.16万元(含赔偿金额及案件受理费)。上述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将按照生效调解书履行相关责任。

  (3)11件按原告撤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方正集团等被告未承担任何责任。

  截至目前,前期公司已公告涉及的1258件案件,长沙中院均已作出处理。湖南高院已对部分上诉案件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部分案件仍在上诉处理过程中。

  2.本次新增52件案件情况

  除前述已公告案件外,近日公司新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52件原告投资者起诉案件,原告要求公司、方正集团等被告承担责任的金额合计为964.90万元。目前上述案件尚未收到开庭通知。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310件,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公司将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前期对该类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7,849.81万元,后续根据实际履行责任情况以及赔付情况冲减了部分预计负债;本次新增案件计提预计负债160.85万元,预计减少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120.64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累计计提预计负债3,928.46万元。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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