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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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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19-084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19-083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19-085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立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相关事项与正中珠江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正中珠江多年来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3、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5、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

  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资质:立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H股企业审计资格》。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1、公司董事会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拟变更立信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立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拟变更立信为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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