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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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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9-163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欣茂”)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8日,上述股票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该部分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8日,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持有本公司股份527,414,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2%。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515,647,037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97.77%,占公司总股本的33.65%。

  四、控股股东被质押的股份目前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截至2019年11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的质权人累计强制平仓其所持公司股票29,730,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新沂必康前期所质押股份存在的被动减持情况并未得到全部解决,仍需与相关质权人进行积极沟通,未来仍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情形。上述被动减持后新沂必康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新沂必康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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