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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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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0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1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交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王功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共计277,926,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758%。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总数为277,924,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75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与会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7,924,721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277,924,721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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