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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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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9-070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9: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李世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2019年11月2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2)。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9-071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10: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世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9-072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间将分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6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5,540,077股新股。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6,220,09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2.54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04,999,978.7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8,487,758.67元。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4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随后,公司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分别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 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投入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9,695.38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同意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8月1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出具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3974号),截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人民币14,697.54万元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697.54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上述议案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拟在总额5.6亿元内,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11月19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693.1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8,021.34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间将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1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人民币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6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间将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在审议本事项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分批归还以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投入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在解 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公司在审议本事项召开日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间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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