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9-067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三)下午3点15分;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9年11月1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12号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444,278,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2,370,038股)的48.6949%。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名,代表股份389,990,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2,370,038股)的42.744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3、网络投票的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4,287,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12,370,038股)的5.95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4,266,866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80,079,266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11,2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0,947,241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2503%;反对3,330,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7497%;弃权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76,759,641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5.8412%;反对3,330,825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1588%;弃权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增加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8,343,919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9.6609%;反对30,317,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8240%;弃权15,616,45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515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4,156,319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2.6472%;反对30,317,697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7.8543%;弃权15,616,450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9.4985%。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韩宇烈律师、卢润姿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会议主持人、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9-068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或“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9月16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056,272股,占公司总股本923,426,310股的1.1973%。截至目前,上述回购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923,426,310股减少至912,370,038股,注册资本由923,426,310元减少至912,370,038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公司现就本次减少注册资本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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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正式稿)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
三、对债权人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