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30日刊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5:00至2019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发展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计13人,代表股份140,181,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120,048,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2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20,132,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57%。
4、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实行等额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当选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周发展先生、廖凯先生、易增辉先生、甄峰先生、李臻先生、王辉先生。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周发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176,4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26,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0%。
1.2选举廖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175,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2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
1.3选举易增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175,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2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
1.4选举甄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175,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2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
1.5选举李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175,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2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
1.6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175,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2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实行等额选举,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提出异议。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当选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罗守生先生、伍利娜女士、周艳女士。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罗守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175,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2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
2.2选举伍利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181,2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31,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3选举周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181,2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31,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3、《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实行等额选举,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当选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为袁照云先生、陈延风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马晶晶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袁照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176,4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26,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0%。
3.2选举陈延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175,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2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琼、董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11月4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周发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周发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周发展、廖凯、罗守生(独立董事),其中周发展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伍利娜(独立董事)、罗守生(独立董事)、周发展,其中伍利娜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伍利娜(独立董事)、周艳(独立董事)、周发展,其中伍利娜为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罗守生(独立董事)、周艳(独立董事)、周发展,其中罗守生为召集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周发展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廖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潘大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潘大圣先生的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
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0551-62969207
邮箱:dspan@wantong-tech.net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2019年11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廖凯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孔梅女士、孙胜先生、汪博涵先生、潘大圣先生、甄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卢玉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2019年11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张玉梅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三。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11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2019年11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11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一: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周发展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学学士。曾任职于深圳特区报业集团、深圳晚报、深圳地铁报,历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行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廖凯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罗守生先生: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拥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曾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现任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17年12月已通过独立董事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监高(独立董事)培训字1708921009号证书。
伍利娜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18年1月已通过独立董事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监高(独立董事)培训字1809021273号证书。
周艳女士: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拥有注册会计师及律师资格证书。曾担任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绿河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及风控负责人、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鼎诚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和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13年10月已通过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编号280101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附件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廖凯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潘大圣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交通工程事业部下商务部经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安徽皖通城市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皖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宏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第十二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通过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9,600股,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孔梅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安徽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安徽皖通城市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74,400股,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孙胜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监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86,800股,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汪博涵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学士。曾任职于南方基金、东方证券,历任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甄峰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华金证券珠海横琴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珠海和诚智益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卢玉平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非执业)。曾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职务,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重庆皖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8,200股,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附件三: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张玉梅女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6,800股,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11月4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袁照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袁照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英科技”)增资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赛英科技增资。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11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袁照云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雅致集成房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方盛世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增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57号)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实施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共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13,157股,每股发行价格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2,499,993.2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包括保荐及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登记托管费及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等)16,109,013.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390,980.1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1月15日出具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615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986.1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779.98万元(其中127.04万元为利息收入)。
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将用于“赛英科技微位移雷达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英科技”)。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公司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项目实施主体赛英科技进行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上述增资已于2019年4月完成。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继续向项目实施主体赛英科技进行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华盛路58号20幢1号
法定代表人:易增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
成立时间:2000年6月29日
营业执照号码:91510108723400251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他电子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设计、开发、生产(计量器具生产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通讯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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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赛英科技100%的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赛英科技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后,赛英科技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赛英科技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相关各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赛英科技已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赛英科技的增资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赛英科技增资。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赛英科技增资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赛英科技增资。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配套资金5,000万元向赛英科技增资,用于“赛英科技微位移雷达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符合已披露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的规定。
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5,000万元用于向赛英科技增资,用于“赛英科技微位移雷达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