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9年11月14日,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股东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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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截止2019年11月14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新增持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达到66,842,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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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0,526,5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00%(具体比例为14.99999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7,368,879股,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00%(具体比例为20.00000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增持事项涉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