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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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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147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北区精进轩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笠钧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副董事长张蕾因休假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兼总裁吴坚因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全部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共审议一项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广水、裴思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148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汇金聚合持有公司股份148,248,078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8%;本次汇金聚合所持本公司的135,540,212股被司法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1.43%,占公司总股本的32.44%。

  ●截至目前汇金聚合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9年11月13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1113-01号)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1民初431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聚合”)所持有的本公司的135,540,21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2.44 %)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轮候冻结系公司、汇金聚合等与许又志的股权转让纠纷所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汇金聚合所持有的本公司135,540,21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截止目前,汇金聚合存在因股权质押产生的逾期利息合计11,350,555.55元;同时,汇金聚合涉及与许又志的股权转让纠纷诉讼(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43)、及汇金聚合作为第二被告涉及与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追偿权纠纷诉讼(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44)。

  2、截止目前,控股股东汇金聚合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汇金聚合与本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汇金聚合持有本公司股份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149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19年7月16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9]1091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8月6日之前披露对《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同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公司收到《审核意见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审核意见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的补充、核实和完善,因此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披露回复,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2019年8月13日,公司及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函》所涉事项予以回复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同时对本次《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博天环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 089)等相关公告。

  2019年8月15日,2019年9月17日,2019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95、临2019-120、临2019-125)。

  二、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目前,公司仍在有序推进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编制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等各项工作。公司将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正式方案,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三、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其他必要核准或备案程序,上述审批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八节 风险因素分析”对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因素做出特别提示,再次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中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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