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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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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76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2,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本次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2,6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执行司法冻结,其中323,686,712股被冻结,2,613,288股被轮候冻结。

  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股东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32,6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执行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32,6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执行司法冻结(323,686,712股被冻结,2,613,288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持股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本次冻结申请人为深圳英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冻结原因为诉讼保全。此次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11月14日,冻结期限为3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注2:其中,广厦控股被冻结股份32,630万股,被轮候冻结股份2,613,288股。

  注3:其中,广厦建设被冻结股份2,723万股,被轮候冻结股份4,723万股。

  三、其他说明

  经了解,广厦控股经营情况正常,目前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沟通、洽谈,争取尽快达成可行的解决方案。因此,本次被冻结股份短期内不存在划转风险,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广厦控股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控股股东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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