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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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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9年4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80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9年5月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目标日期型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投资人生命周期的延续和投资目标日期的临近,基金的投资风格相应的从“进取”,转变为“稳健”,再转变为“保守”,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基金比例逐步下降。风险收益特征也将随之变化。

  本基金属于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含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期,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日常申购,但对于每份份额设定锁定期,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锁定期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在目标退休日期到期前采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实际运作过程中将根据市场的情况适当调整目标下滑路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可能与预设的目标下滑路径存在差异,使本基金面临实际运作情况与预设投资策略存在差异的风险。

  本基金作为基金中基金,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基金份额净值披露时间、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基金暂停估值、暂停申购赎回等方面的运作不同于其他开放式基金,面临一定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所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技术风险、基金运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风险。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将收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和赎回费等费用,相关费用的支付将增加投资人的基金份额持有成本。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招募说明书“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27日(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合同内容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1月15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3、14层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官恒秋先生,董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兴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明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历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斌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曾任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企业金融总部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企业金融总部企业金融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兼任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春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上海量鼎资本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保险交易所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现任杭州华智融科股权投资公司总裁。

  陈华锋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尚德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美国德州农工大学梅斯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终身教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讲席副教授(终身教职)。现任复旦大学泛海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MBA项目学术主任。

  陈汉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厦门大学会计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等职。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

  林榕辉先生,监事会主席,博士学位。曾任兴业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信用审查部总经理、漳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同业业务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研究规划部总经理、企业金融总部副总裁、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兴业银行总行同业金融部总经理。

  杜海英女士,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科长、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发展部主任,中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校副校长,集团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远海中原物流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郎振宇先生,职工监事,本科学历。曾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产管理部综合处副处长、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楼怡斐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鞍山证券上海管理总部宏观研究员、富国基金交易部交易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交易总监。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官恒秋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胡斌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薏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信用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小企业部总经理,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风险总监、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行长、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顺国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玲菡女士,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渠道部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市场总监。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朱天竑先生,上海交通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硕士学位,6年证券从业经验。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在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筹备组担任金融工程研究员。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在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开发部量化研究员、专户理财部投资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在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市场对冲基金投资部担任量化基金投资总监。2016年6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6日起担任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

  5、投资策略委员会成员

  胡斌先生,总经理。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冯烜先生,权益投资部负责人。

  刘方旭先生,基金经理。

  吴列伟先生,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70,411,366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1、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58%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2018年9月末,平安银行有 77 家分行,共1,056家营业机构。

  2018年1-9月,平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866.64亿元(同比增长8.6%)、净利润204.56亿元(同比增长6.8%)、资产总额33,520.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2%)、吸收存款余额21,346.4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含贴现)19,220.47亿元(较上年末增幅12.8%)。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IT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基金服务中心8 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60人。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册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年7月至1993年2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3年3月至1993年7月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年8月至1999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年3月-2000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2000年2月至2001年7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7年6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2008年2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年12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2015年3月5日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年8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18年9月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5.76万亿,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111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腾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盛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岁岁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丰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荣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汇添富鑫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平安大华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联系人:许野

  电话:021-2221188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www.cib-fund.com.cn

  (2)名称: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1-22211899

  联系人:金晨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0377

  联系人:孙维琦

  经办注册会计师:孙维琦、杨巧玲

  四、基金的名称

  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中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但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除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子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且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不得持有其他基金中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转型为“兴业兴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后,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属于生命周期基金中的“目标日期型”基金。定位于退休日期为2035年或邻近年份的个人养老投资者及其他具有类似风险偏好的投资者。

  目标日期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按照下滑曲线(Glide Path)进行调整。下滑曲线是描述基金中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随时间而变化的曲线。下滑曲线在趋势上是长期下降的,反映了随着投资者年纪的增长,投资的风险偏好逐渐降低。在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框架中,随着目标日期的接近,以及在目标日期之后,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越来越保守。

  下滑曲线设计理念:本基金以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随年龄变化,需要动态调整金融资产配置方案使得投资者退休时的财富期望效用最大化作为出发点,通过对生成的备选下滑路径做蒙特卡洛模拟,选择退休时点财富期望效用最大的一条路径作为预设下滑曲线。

  下滑曲线的设计和备选曲线库建立:在常见构建下滑曲线的理论模型中,本基金选择用最大化退休日期财富的期望效用来制定下滑曲线,该模型所需假设易于测算、约束相对灵活,更符合目前国内的养老市场情况,操作性更强。为更契合国内退休后人群整体较低的风险偏好,且考虑到退休人群特点较难准确评估,本基金在设计上选择“Target-To”型下滑曲线。

  在人力资本假设阶段,结合经济增长预测和国内储蓄习惯,对投资者全生命周期内在不同年龄的收入和储蓄率进行假设;在资本市场价格假设阶段,股票和债券在长周期内具有战略配置价值,结合股票和债券历史收益率进行参数估计后,通过蒙特卡洛模拟生成上万条可能的资产价格走势;在下滑曲线模拟阶段,结合投资者在一定置信度下能够承受的最大损失幅度假设,将生成的资产价格走势代入计算,在损失不超过风险设定的情况下,从而得到若干条下滑曲线并形成下滑曲线备选库。

  获得最优下滑曲线:将得到的下滑曲线备选库进行期望效用的评估,效用函数采用国际通行的风险厌恶效用函数,通过最大化目标退休日期财富的期望效用得到最优的下滑曲线,并成为本基金的目标下滑路径。

  考虑到各大类资产估值水平能够相对客观且长期来看估值的均值回复特性较为可靠。因此在区间设计上,通过蒙特卡洛模拟并以纪律再平衡作为调整手段,纪律再平衡是指在基金运作期间持续检视资产配置、投资标的业绩表现以及投资标的在组合中权重的变化,对基金进行再平衡,最终将下滑曲线区间上限设置为目标下滑路径向上浮动不超过10%,下限则为向下浮动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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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预设目标下滑路径

  (1)战略资产配置流程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综合考虑了目标日期、市场风险收益特征、人力资本价值、风险偏好等多种因素,随着投资人生命周期的延续和投资目标期限的临近,基金的投资风格相应的从“进取”,转变为“稳健”,再转变为“保守”,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基金比重逐步下降。权益类资产主要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符合特定条件的混合型基金,此处符合特定条件的混合型基金指根据定期报告中有关股票仓位的数据披露情况,最近连续四个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其中,转型为“兴业兴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后,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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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本基金设定股票、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投资比例区间为以下滑曲线为中枢上浮不超过10个百分点、下浮不超过15个百分点。

  (2)战术资产配置流程

  在每个时间阶段内,本基金将遵守既定的资产投资比例范围。在确定的可浮动的空间范围内,本基金将以控制下行波动率为目标,也就是通过优化投资过程,限制预期下行波动率,将风险维持在预期范围水平,该预期范围水平将随着产品的存续逐年递减。本基金将争取实现风险约束下投资组合收益的最大化,自上而下地决定投资组合中各类型基金、投资品种和现金的配置比例。

  2、基金投资选择策略

  在基金投资方面,基于数量化投资的基金评价系统对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基金的评级,将主要投资于管理规范、业绩优良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以分享资本市场的成长。对于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将基于基金评价系统,使用动量策略等,选择优胜者进行投资。在上市的ETF、LOF基金的套利投资方面,通过数量化的套利策略以及先进的交易手段,及时捕捉市场的折溢价机会。

  (1)主动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的优选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主动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进行选择。

  定量分析侧重关注基金的风险收益指标、业绩排名、择时和择股能力、仓位变动情况、行业配置情况、投资集中度、换手率、重仓证券绩效等指标;

  定性分析通过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调研对影响基金投资管理的各个因素进行分析。侧重关注基金管理人的公司资质、治理结构、风控水平、投资决策流程、职能分工、激励机制,以及基金经理的投资理念、投资流程、投资风格等因素。

  (2)债券型基金的优选策略

  债券型基金的选择方面,将首先根据投资范围、期限结构、信用等级等信息,对债券型基金进行分类。再综合基金的运作时间、资产规模、风险收益指标、历史信用风险事件、费率水平、申购赎回限制、运作周期等因素优选基金,进行配置。

  (3)指数基金和商品型基金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资产配置的结果,综合基金规模、流动性、跟踪误差、费率水平等因素,优选指数基金或商品型基金进行配置。

  (4)货币类基金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货币类基金主要以流动性管理以及降低投资组合整体波动率水平为目标。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货币类基金的规模、流动性、费率、交易方式等因素,优选货币类基金进行配置。

  (5)基金套利策略

  对于在交易所上市的ETF、LOF等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和基金管理人量化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申赎套利、事件套利等策略,进行套利投资,以期增厚基金资产的收益。

  (6)在符合本基金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精选个股,同时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进行股票投资。主要需要考虑的方面包括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成长性、运营效率、财务结构、治理结构等公司基本面变化,并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组合。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在利率走势分析、债券供求分析基础上,灵活采用类属配置、久期配置、信用配置、回购等投资策略,选择流动性好、风险溢价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和信用质量较高的品种,实现组合稳健增值。

  (1)类属配置

  从当前宏观经济所处环境和现实条件出发,深入分析财政货币政策取向、流动性供求关系和利率走势等,比较到期收益率、流动性、税收和信用风险等方面的差异,在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国债、地方债、央票等债券品种间选择定价合理或低估的品种配置,其中也包括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间的比例分配等,以分散风险提高收益。

  (2)久期配置

  及时跟踪影响市场资金供给与需求的关键经济变量,分析并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在利率水平上升时缩短久期、在利率水平下降时拉长久期,从长、中、短期债券的价格变化中获利。

  (3)信用配置

  从ROE、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分析债券主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结合担保条款与担保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独立、客观地评估主体违约风险和债项违约风险,在承担适当风险的条件下积极参与有较高收益率的信用债投资。同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建立信用评级预警制度,及时跟踪影响信用评级主要因素的变化。

  (4)回购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情况下,通过合理质押组合中持仓的债券进行正回购,用融回的资金做加杠杆操作,提高组合收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适当时点和相关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融券回购,以增加组合收益率。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二)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

  1、基金投资决策体系

  基金管理人下设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作为基金管理人基金中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基金中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 包括为基金中基金投资拟订投资原则、投资方向、投资策略以及投资组合的整体目标和计划。

  基金中基金投资部负责人根据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的授权,全面负责公募基金中基金投资业务的实施以及业务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保障投资业务运转流畅。

  基金经理根据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的授权实施公募基金中基金的配置管理。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严格按研究、论证、决策和实施的投资决策流程进行。投资决策应有充分的决策依据,并确保决策依据的客观、独立和准确。投资决策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参照基金管理人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基金投资决策流程

  (1)战略配置管理

  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募基金中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要求,为其制定资产战略配置计划,应充分考虑市场状况、资金性质及基金持有人需求等因素,并遵循下列程序:

  1)基金中基金投资部向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提交战略配置建议书;

  2)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评估战略配置建议,审批战略配置建议书。

  (2)战术配置管理

  基金管理人根据资产战略配置计划,实施资产战术配置管理。

  战术配置包括战术配置的提出、制定和执行三阶段进行:

  1)基金中基金投资部在研究分析基础上,向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提出战术配置建议。战术配置建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类别资产配置范围建议,主要是固定收益资产投资比例范围、权益资产投资比例范围、海外投资资产比例范围;

  2)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评估战术配置建议,审批战术配置计划,并授权基金经理实施;

  3)基金经理根据授权具体执行战术配置计划。

  3、公司根据资产战略配置计划,在实施资产战术配置基础上,实施各类别资产的策略配置。

  各类别资产的策略配置包括类别资产策略配置的提出、制定和执行三阶段进行:

  1) 基金中基金投资部对类别资产的策略配置进行分析,向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提出类别资产的策略配置建议;

  2)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评估各只公募基金中基金的类别资产的策略配置建议,审批类别资产的策略配置计划,并授权基金经理实施;

  3)基金经理根据授权具体执行类别资产的策略配置计划。

  基金经理应定期总结公募基金中基金产品的战术配置及类别资产策略配置工作,如有必要,可向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提交书面建议。

  4、基金组合管理

  基金组合管理由基金经理负责实施。

  基金经理应跟踪、分析和评估投资组合中的品种,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安排及品种选择。基金经理应至少每季度总结公募基金中基金的组合管理工作,对其投资组合的近期表现与市场表现进行分析,对投资表现与业绩基准的表现差异说明原因,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并向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应对基金经理的组合管理工作及其提交的书面报告进行评价并反馈。

  基金经理应对其下达的交易指令负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1)可以采用书面方式或电脑方式下达交易指令,并采用书面方式和电子化方式记录,以供存档备案。

  2)不得直接进行交易操作,交易指令应按标准格式向交易室下达;

  3)不得有任何暗示或影响交易员进行不规范交易活动的行为;

  4)不同公募基金中基金投资交易出现冲突的,应提请基金中基金投资部负责人协调。经协调不能解决时,由基金中基金投资部负责人提请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审定。

  5、基金投资研究管理

  基金中基金投资部负责人应组织人员进行宏观经济、投资策略、金融工程等方面的研究,形成研究结论,为基金中基金投资策略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对基金经理工作进行支持。

  6、投资执行

  公司的投资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由交易室负责执行。

  公司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控制交易风险。

  交易室应建立、健全公平交易机制,确保不同公募基金中基金的利益在交易环节得到公平、公正对待。

  交易室应根据公司规定,审核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确认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

  当市场发生异常情况时交易室应及时与基金经理沟通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及对该项交易的判断和建议,为基金经理调整交易策略提供支持。

  交易室在收市当日,需向基金经理书面报告交易指令执行情况的,应由基金经理签字确认,并将报告存档保管。

  在执行交易指令过程中,交易人员应在指令范围内尽力控制成本,争取最好的交易价格。

  7、基金库构建与维护

  根据投资需要,基金中基金投资部应依据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衡量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基金品种的风险水平和收益能力,构建公募基金中基金的基金库。

  基金库的构建与维护应参照基金管理人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X%*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X)%*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其中 X 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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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深 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目前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

  本基金是基金中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80%, 投资于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并将根据投资策略对股票、债券类资产的比例进行调整,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基金占比随基金运作时间逐步下降,契合养老目标日期策略。转型为“兴业兴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后,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

  本基金将以保障基金业绩稳定性为核心目标,因此,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方面,采用更能体现价值投资及市场稳定性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另外,采用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表现的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并根据本基金在各区间资产类别的比例设置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编制。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设置方法不仅与本基金投资策略风格较为相符,也与各时间区间内的资产配置比例相匹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目标日期型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投资人生命周期的延续和投资目标日期的临近,基金的投资风格相应的从“进取”,转变为“稳健”,再转变为“保守”,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基金比例逐步下降。风险收益特征也将随之变化。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或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本基金投资基金而产生的费用,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目标日期到达后即2036年1月1日起转型为“兴业兴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后上述基金费用的设置与转型前相同。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管理费。

  基金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中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届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能通过本基金财产账户直接缴付,或划付至基金管理人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依据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税款申报缴纳。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本次重大更新事项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基金信息披露”章节及相关内容,并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等信息一并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修订的基金合同更新“重要提示”、“绪言”、“释义”等章节中《信息披露办法》的名称、新增有关产品资料概要的释义与相关内容。

  (二)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修订的基金合同更新“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

  (三)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修订的基金合同更新全文中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备案的描述。

  (四)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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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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