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3层4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峰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叶衍榴女士因出差无法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邹少荣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3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臻臻律师和张剑锋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