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江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11月4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方为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标的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40%股权,本次公司以现金人民币8,000万元收购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激励对象张乐乐等2人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79人调整为177人,激励份额由3,922万份调整为3,877万份。
《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全文刊登于 2019 年11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以上投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上投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此议案尚待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支持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向苏州优普提供4,000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赞成票8票(关联董事丁继华回避表决),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议案尚待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沈小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沈小燕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沈小燕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鉴于沈小燕女士在会计学专业等方面的特长,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沈小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定于2019年11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小燕,女,中国共产党员,1974年出生,博士。2009年8月-2016年6月于南通大学商学院担任副教授,2016年8月-2018年12月于南通大学商学院担任教授、副院长。现任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沈小燕女士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现任南通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南通审计学会理事、南通会计学学会理事、南通市珠算学会理事。现担任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小燕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江海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11月4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钱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激励对象张乐乐等2人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79人调整为177人,激励份额由3,922万份调整为3,877万份。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全文刊登于 2019 年11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以上投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上投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此议案尚待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9年11月1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收购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方为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斯实业”),交易标的为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生电子”)40%股权,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收购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荣生电子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收购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MIGHTY ENTERPRISE INCORPORATED
注册地:萨摩亚独立国
法定代表人:WU,YU-TSAI(吴有财) 台湾人
注册资本:USD1,000,000.00
股权结构:WU,YU-TSAI(吴有财)出资USD500,000.00元,持股比例50.00%;HUNG,WEI-TING(洪薇婷)出资USD500,000.00元,持股比例50.00%
2、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注册地: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响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响港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卫东
经营范围:电容器储能材料制造
2、本次收购前的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荣生电子60%的股权,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生电子4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全权办理本次购买股权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的文件
1、交易各方名称:
甲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19年11月12日。
3、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以截至2019年6月30日(定价基准日)标的股权的对应的账面净资产(审计后数据)为定价依据,商定转让价格为8,000万元。
4、购买股权比例:江苏荣生电子有限公司总股本的40%。
5、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第一期付款: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 %即人民币4,000 万元。第二期付款:协议考核达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 %即人民币4,000 万元。
6、款项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五、涉及收购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重要原材料的自给能力和行业垂直整合能力,有利于公司技术优势和财务优势的培养和巩固。
2、公司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荣生电子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股权收购协议;
4、《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1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19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2018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11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期权简称为江海JLC1,期权代码为037798,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84名,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66元。
8、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9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利润分配,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58元/股。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与公司不再具有劳动合同、聘用关系的,则无论不再具备劳动合同、聘用关系的原因是被解雇、辞职还是任何其他原因,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包括每个考核年度对应未到行权时间的所有股票期权),并由公司注销。”
由于激励对象张乐乐等2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79人调整为177人,激励份额由3,922万份调整为3,877万份。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流程合规。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部分股票期权。
六、律师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董事会有权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4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562,64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0.4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19,239,599.87元,募集资金净额1,180,760,3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15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3,360.28万元,其中:定期存单余额65,000万元;活期存款账户余额8,360.28万元。
前次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等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2016年9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6 亿元(含本数),具体情况如下:
■
2、2017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含本数);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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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11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闲置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审议文件,查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等,与深交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对照,并对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保本型收益凭证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保本型收益凭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3、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4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562,64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0.4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19,239,599.87元,募集资金净额1,180,760,3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15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3,360.28万元,其中:定期存单余额65,000万元;活期存款账户余额8,360.28万元。
前次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等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2016年9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6 亿元(含本数),具体情况如下:
■
2、2017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含本数);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3、2018年11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内资金将滚动使用。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须设立专用账户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闲置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审议文件,查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等,与深交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对照,并对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保本型收益凭证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保本型收益凭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3、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孙公司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9年11月12日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孙公司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因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此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有关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为控股孙公司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优普”)提供委托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委托贷款金额、来源及期限
公司为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支持苏州优普生产经营,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向苏州优普提供4,000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贷款主要用途
公司向苏州优普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3、贷款利率
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与苏州优普结算贷款利息。
4、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苏州优普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二、贷款接受方基本情况
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8,787万元,注册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大道1618,经营范围:生产金属化膜电容器、平贴式电容器等,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法定代表人:丁继华。股权结构: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拥有股权8,787万,占注册资本的100%;
截至2019年10月31日优普电子的资产总额为12,305.97万元,负债总额为19,719.90万元,净资产为-7,413.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0.25%;实现营业收入6,685.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75%;实现净利润-228.23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016.3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苏州优普出现财务困境、现金流转困难,没有出现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原因
公司向苏州优普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优普发展,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向苏州优普提供4,000 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使用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提供委托贷款的同时,积极跟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变化,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该笔资金的安全。
此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为支持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优普发展,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向苏州优普提供4,000 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使用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3、同意公司为苏州优普提供委托贷款。
此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本公司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
截止 2019年11月12日,公司累积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22,000万元。详细如下表:
■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二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1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15:00-2019年1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6日(星期二)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的议案》
2、审议《公司为控股孙公司优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 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7日(星期三) 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6.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号:226361
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会议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84,投票简称为“江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下表所示的投票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同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注:
1、(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9年11月27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