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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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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核实,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1、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众达富”)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以及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除上述质押股份外,卓众达富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经函询卓众达富,卓众达富股票质押,主要用于质押融资,增加公司流动资金。除已经质押的98,599,630股,不存在任何其他受限情形。

  如后期出现类似权利受限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请逐笔说明截至目前卓众达富所持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况,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可能存在平仓风险的应对措施。

  回复:

  经核查,截至目前卓众达富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

  经函询卓众达富,其质押给重庆商城锦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不涉及平仓风险,其质押给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在预警线之上,无平仓风险。

  未来卓众达富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无其他应说明事项。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冯春保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冯春保先生自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11月1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冀凯股份股票3,400,000股,占冀凯股份总股本的1.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冯春保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冯春保自有资金。

  5、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自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11月11日期间,冯春保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

  二、 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增持变化情况:本次增持前,冯春保持有公司股份103,600,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708%;本次增持后,冯春保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107,000,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708%。

  2、历次增持变化情况:冯春保先生于2018年5月28日、2018年5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票6,950,860股。此次增持前,冯春保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1,990,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995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此次增持后,冯春保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8,941,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4708%, 冯春保先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于2018年5月31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权益分派,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变更为340,000,000股。

  冯春保先生自2018年6月5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三、 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冯春保先生不排除在未来进一步增持公司股票。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冯春保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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