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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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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62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因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股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绩效不达标,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497,903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并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因3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绩效不达标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且相关回购资料均已提供齐全,公司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97,903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在债权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回购资料均已提供齐全,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第六章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或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的,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2017年度绩效考核未达到解锁条件且回购资料已提供齐全,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第三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如个人业绩绩效考核等级为需改进或不合格时,激励对象不得解锁对应解锁期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因此,公司本次启动回购注销的条件已经成就,上述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涉及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4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97,903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上述34人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50股,公司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84,13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3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97,903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2019年11月15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宜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数量、价格调整并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数量、价格调整的方法及内容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隆基股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63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美国隆基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补选董事白忠学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补选完成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为:田高良、郭菊娥、白忠学,其中独立董事田高良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64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和LONGI SOLAR TECHNOLOGY (U.S.) INC.(以下简称“美国隆基”)

  ●担保数量:为隆基乐叶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亿元授信提供担保,为美国隆基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美元1,600万元(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其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担保。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截至2019年11月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63亿元和美元3.20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4.46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45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美国隆基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1、同意公司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其中:15亿元为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和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隆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额度中公司同意隆基乐叶提用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并由公司及银川隆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5亿元为供应链融资额度,期限一年。董事会授权法人代表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同意对全资子公司美国隆基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授信金额美元2,000万元整,担保金额不超过美元1,600万元整,业务品种为备付信用证/保函。

  鉴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以上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2月27日

  2、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8369号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20亿元

  5、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6、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

  (二)LONGI SOLAR TECHNOLOGY (U.S.) INC.

  1、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7日

  2、注册地点:2603 Camino Ramon Suite 423, San Ramon,CA 94583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0.5万美元

  5、主营业务:单晶组件销售

  6、美国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1月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63亿元和美元3.20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4.46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45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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