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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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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3163号),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21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620万元。募集资金21280万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2120万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19160万元已于2017年1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月1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6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7年1月1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合计19160万元,为仅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后的金额。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7620万元。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4015号”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另外,支付发行费用1540万元,主要为审计费、律师费、上市信息披露费用。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依法注销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注销前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利息为1108.79元,已转入公司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将继续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期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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