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西藏天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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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就公司股东西藏天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意向进行了预披露,西藏天辰计划自《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9,2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西藏天辰发来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西藏天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西藏天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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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西藏天辰按照预披露公告的计划共减持四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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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目前,西藏天辰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西藏天辰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 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