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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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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5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董事朱斌先生、丛中笑先生、王亚民先生、崔荣军先生、周波女士、徐甘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监事陆晓栋先生、陶瑜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李勇先生、副总经理蒋惠霆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李福刚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是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臧欣律师、成威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26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35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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