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9—98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9年11月1日以本人签收或邮件方式发出。2019年11月7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举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文件送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发表意见,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形成下列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99),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0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9—99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9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130万元,与2018年审计费相同。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成立时间:2013年09月0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B2)座 3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事项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8年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执业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9—100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请召开。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
2、通过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下午3:00至2019年11月26日下午3:00;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9:30至11:30,当日下午1:00至3:00。
(五)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0日。
(七)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一楼嘉华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 提案内容的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公告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已于2019年1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名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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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传真、信函方式,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2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共两天;
3、登记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7层2704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束海峰、张海英
联系电话:0335-3280602
传真号码:0335-3023349
电子邮箱:zhanghaiying@zjbctech.com
邮 编:066000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7层2704室。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其受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见本通知下列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9”,投票简称为“中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需逐项表决的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2、对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按会议提案在下列“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项划“√”,每项提案限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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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9-101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鹰溪谷”)的函告,获悉鹰溪谷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原质押情况
2016年10月27日,鹰溪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000万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6 日。到期后办理了延期及补充质押、解除质押等业务,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日、2018年12月12日、2019年2月16日、2019年3月16日、2019年4月12日、2019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6-67、2018-107、2018-124、2019-18、2019-28、2019-34、2019-64)。
2、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情况
鹰溪谷于近期办理了股份质押的延期手续,将部分质押股份回购交易日由原质押
到期日2019年10月24日延长至2019年11月25日,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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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质押延期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不涉及新增融资。鹰溪谷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鹰溪谷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峰幽投资”)、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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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鹰溪谷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第一大股东鹰溪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6,779,998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8.2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48%,所对应的融资余额为2.6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86,779,998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8.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97%,所对应的融资余额为4.6亿元。还款资金来源于自筹或其他融资,鹰溪谷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鹰溪谷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除上述质押外,鹰溪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被冻结、拍卖等情形。
三、其他说明
鹰溪谷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所质押股份目前尚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