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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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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72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Finstone AG于2019年9月8日与金麟四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麟四海”)及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每股10.68元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43,05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3%。其中金麟四海受让股数为2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0%;八大处受让股数为20,05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

  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已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8)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二、股份登记过户情况

  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Finstone AG的通知,其协议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事宜已于2019年11月7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胡精沛先生持有公司28,165,451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8%,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金麟四海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1.50%股份,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八大处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0.03%股份,成为公司的第四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亦未违反相关方作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股份转让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后续将督促胡精沛先生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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