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4日、2017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5日、2017年10月11日以及2019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合计21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72%,成交总金额为1,879,658元,成交均价8.841元/股。(注:以上成交总金额、成交均价均不包括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参加本公司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人员共5名,分别为董事长、总经理王恕慧,副总经理苏亮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吴勇高,首席风险官陈同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蒙小兵。
以上购股资金来源于上述公司5名核心人员2018年绩效薪酬递延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已完成全部股票购买。公司本次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按规定锁定12个月,锁定期自2019年11月8日至2020年11月7日。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