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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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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毅昌 证券代码:002420 公告编号:2019-07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挂牌转让资产导致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2日、2019年10月1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7)、《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重庆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6)和《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7)。

  公司位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公司所持有的重庆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于北京时间2019 年 10 月30日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转让信息,信息发布期为: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suaee.com.cn)。

  2019 年 11 月 6 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受让方资格确认意见函》(以下简称“意见函”)告知公司,在挂牌转让信息发布期间,本次交易仅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1 名,该意向受让方为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实际控制的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简称“华新园公司”),即华新园公司系唯一一家参与交易且符合条件的竞买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在交易仅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且在公司收到意见函后五个工作日内未对意向受让方资格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交易将以协议方式成交,即华新园公司届时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挂牌价格受让公司持有的位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公司所持有的重庆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

  华新园公司为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实际控制的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竞买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公司履行因公开挂牌转让导致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关联交易之义务。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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