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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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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9—088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减持后,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国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19年11月6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广州国发编制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根据2019年8月24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在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6日、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8日及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6日期间,分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066,025股、2,955,914股和665,100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87,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130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州国发持有公司股份87,976,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国发持有公司股份81,28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901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王海滨

  注册资本:652,619.735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60373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及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财务咨询服务,风险投资咨询业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经营范围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经营期限:自1989年9月26日至长期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广州国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国发减持股份,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广州国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白云山

  股票代码:6003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901房(仅限办公用途)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9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 11 月 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901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王海滨

  注册资本:652,619.735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60373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及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财务咨询服务,风险投资咨询业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经营范围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经营期限:自1989年9月26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9楼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广州国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广州国发直接持股5%以上的其他上市公司情况如下:持有广州发展(600098)1,709,111,863股股票,持股比例为62.69%;持有珠江啤酒(002461)525,351,354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74%;持有越秀金控(000987)393,819,6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4.31%(此为截至2019年10月9日的有效数据,广州国发对越秀金控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持有广州浪奇(000523)89,256,197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4.22%;持有岭南控股(000524)86,678,978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2.93%。

  广州国发间接持股5%以上的其他上市公司情况为: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珠江啤酒(002461)707,781,330股,持股比例31.98%;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穗恒运A(000531)125,703,386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8.35%。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股份的目的系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广州国发于2019年8月24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6,257,909股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国发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6,687,039股,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广州国发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州国发持有上市公司87,976,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1%,上述股份为广州国发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所有。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广州国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白云山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海滨

  签署日期: 2019年 11  月  6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海滨

  签署日期: 2019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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