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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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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26,917,1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70,838,682股的1.830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介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2016年5月18日,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6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9号),核准本次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79,447,852股,该等股份于2016年1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事项相关详情请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1,324,350,000股,其中:有限售股份数量为559,669,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5%。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03,797,852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470,838,682股,较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减少了32,959,170股,是因为公司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实施回购并注销回购股份所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获配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

  2、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3、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年11月11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26,917,1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70,838,682股的1.830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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