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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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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比克动力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付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比克动力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付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容百收到比克动力的商业承兑汇票共计7,002.84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19年10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7,002.84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但未能实现兑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含前述已到期商业承兑汇票,不含银行承兑汇票)合计20,766.71万元,其中逾期账款及已到期未兑付汇票合计20,640.43万元,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销售金额为3,093.65万元。2019年新增销售额较少,因此相关回收款项新增敞口风险较小。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部分应收票据未能承兑对公司日常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与比克动力达成的还款安排,公司预计将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期间陆续收回比克动力相关款项。因比克动力的实际偿债能力等因素,其可能存在无法按期还款的重大风险,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投资风险。

  ●比克动力已向公司提供原值约2.04亿元的资产作为抵押物,但因折旧及后续变现等因素,其变现价值可能远低于原值。如比克动力未能按期还款,公司将相关抵押物变现可能存在抵押变现金额无法覆盖公司债务的风险。

  ●鉴于该应收票据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公司目前已将该应收票据金额转回应收账款,并且根据账龄对该部分应收款项按1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如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公司将需要对该部分款项全额或部分计提坏账准备;如进行全额计提,将可能导致公司2019年净利润大幅下滑甚至可能亏损。

  一、风险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深圳比克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广东深圳;其子公司郑州比克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位于河南郑州。深圳比克及郑州比克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及电动汽车研发、生产、销售。

  (二)公司与债务人的业务往来情况

  比克动力主要向公司采购三元正极材料,双方于2016年开始合作。2016年至2018年,比克动力系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公司对比克动力的销售金额依次为1,032.78万元、20,615.31万元和36,715.46万元;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销售金额为3,093.6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余额(不含578.27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9年以来,公司收到比克动力银行承兑汇票共3,481.78万元,除该578.27万元留存尚未使用外、其余均已背书或贴现使用)合计20,766.71万元,包括前述商业承兑汇票7,002.8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具体账龄结构与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对比克动力的信用期为月结90天,即发货当月月底起算90天内付款。

  注2: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系根据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算。

  (三)本次风险事项的具体情况

  由于锂电池行业的经营特点,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规模较大。比克动力为公司2018年末最大的应收账款客户,其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9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比克为付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3,207,498.10元,收到郑州比克为付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20,932.35元;湖北容百收到郑州比克为付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66,800,000.00元。上述应收票据合计金额7,002.84万元,到期日为2019年10月29日。该等商业承兑汇票由出票人深圳比克或郑州比克承诺到期付款,其中深圳比克的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深圳蛇口支行,郑州比克的开户行为中原银行郑州支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比克动力上述7,002.84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已经到期,但尚未实现兑付,该项应收票据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同时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其他应收账款也存在不能全部收回的风险,相关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合计20,766.71万元。

  在公司前期上市过程中,公司在对交易所及证监会的问询回复及反馈中,就问询及反馈中关注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比克动力为公司第一大债务人且其存在票据到期未兑付等事项予以了重点回复,并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就比克动力回款风险进行了相应的风险提示。

  二、上市公司采取的措施

  本次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到期兑付前,比克动力始终保持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对公司陆续回款,未出现不能偿付的情况。2019年至今,比克动力已累计向公司还款3,885.11万元,其中电汇403.3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3,481.78万元。

  比克动力前述商业承兑汇票为到期付款,临近到期时公司开始联系比克动力准备付款工作,到期后办理兑付过程中由于对方表示暂时较难支付,由此双方开始协商补救方案,如签署还款协议,办理资产抵押。前期,根据公司销售内控制度,因比克动力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为降低内控风险,于2019年起开始控制了对比克动力的供货量,因此2019年以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销售额有大幅减少。

  公司目前已采取提示付款、上门催收、签订付款协议等方式催收相关款项,并要求比克动力提供资产抵押作为付款保证。2019年11月2日,比克动力向公司及湖北容百出具了新的付款协议,承诺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支付全部应付款项。具体付款安排如下:

  ■

  2019年11月2日,公司及湖北容百与郑州比克签署了4份抵押协议,郑州比克以房产附属工程和设备原值共计20,380.23万元作为抵押物,保障比克动力对公司及湖北容百的债务共计20,948.26万元。相关抵押物的主要情况如下:

  ■

  2019年11月5日,各方已办妥上述资产的动产抵押登记手续,上述资产未有重复抵押。

  三、风险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风险事项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含前述已到期商业承兑汇票,不含银行承兑汇票)合计20,766.71万元,其中逾期账款及已到期未兑付汇票合计20,640.43万元,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销售金额为3,093.65万元。2019年新增销售额较少,因此相关回收款项新增敞口风险较小。

  根据公司与比克动力达成的还款安排,公司预计将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期间陆续收回比克动力相关款项。因比克动力的实际偿债能力等因素,其可能存在无法按期还款的重大风险,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投资风险。

  比克动力已向公司提供原值约2.04亿元的资产作为抵押物,但因折旧及后续变现等因素,其变现价值可能远低于原值。如比克动力未能按期还款,公司将相关抵押物变现可能存在抵押变现金额无法覆盖公司债务的风险。

  鉴于该应收票据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公司目前已将该应收票据金额转回应收账款,并且根据账龄对该部分应收款项按1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如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公司将需要对该部分款项全额或部分计提坏账准备;如进行全额计提,将可能导致公司2019年净利润大幅下滑甚至可能亏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比克动力部分应收票据未能承兑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将督促发行人做好应收比克动力款项回款工作、加强利益保障措施、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上网公告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比克动力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付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需进一步核实,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6日全天停牌。

  目前,公司重大事项已核实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比克动力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付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2019-006),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7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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