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131号),持有公司股份 527,000 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7%)的高级管理人员庞启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9月23日至2020年3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1%)。
近日,公司收到庞启智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1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庞启智先生披露的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就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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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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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庞启智先生将履行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庞启智先生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庞启智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庞启智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等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庞启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