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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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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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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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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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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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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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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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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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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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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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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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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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期末股本总额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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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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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主要是公司向国电大渡河提供的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公司将该等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核算,具体贷款情况见“第七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一)9、发放贷款及垫款”。
2017年,发行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484.21万元,系发行人子公司川投电力于2017年12月收到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分配资金,扣除账面价值后形成投资收益484.21万元。
2018年,发行人“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42,113.70万元,系公司改变对国电大渡河投资核算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及相关规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公司应享有的国电大渡河公司截至2018年11月1日净资产份额大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差额4.21亿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2018年,发行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嘉阳电力进入清算程序,于2018年度发生的职工安置支出。
2019年1-6月,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为742.31万元,主要系嘉阳电力收到岷江航电江边水泵房、尾水电站、江边办公楼一次性补偿款所致。
第五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了简明的分析。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2019年1-6月财务报表。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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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2,682,113.11万元、2,902,556.71万元、3,204,391.71万元及3,340,861.24万元,保持稳定增长。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102,495.86万元、135,437.73万、126,530.6万元及375,079.8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2%、4.67%、3.95%及11.23%,其中2017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增加32,941.87万元,增幅为32.14%,主要原因为2017年发行人收回国电大渡河公司委贷5.8亿元导致银行存款增加以及投资三峡新能源项目支付投资保证金导致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018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17年末略有下滑。2019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18年增幅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应收雅砻江水电18.72亿元分红,计入应收股利导致流动资产大幅上升所致。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579,617.25万元、2,767,118.99万元、3,077,861.03万元及2,965,781.4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96.18%、95.33%、96.05%及88.77%,占总资产比例均较大,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构成。从资产结构来看,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非流动资产比重较高,主要原因为:①发行人主要从事发电业务,火电及水电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②发行人参股雅砻江水电等多家电力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为主)的金额较大。综上所述,发行人资产结构与业务类型相适应。
1、货币资金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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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货币资金中的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等。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7,362.34万元、66,632.50万元、72,853.14万元及125,252.55万元。发行人2017年末货币资金较2016年末增加39,270.16万元,增幅为143.52%,主要原因是2017年发行人收回国电大渡河公司委贷5.8亿元导致银行存款增加所致。发行人2019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较2018年末增加52,399.41万元,增长71.92%,主要原因系当期收到雅砻江水电分红款9.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银行贷款现金流入等综合所致。
2、应收票据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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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分别为13,952.38万元、5,767.12万元、9,826.21万元及3,159.92万元。发行人2017年末应收票据金额较2016年末下降8,185.26万元,降幅为58.67%,主要原因是交大光芒、嘉阳电力及川投田湾河的部分应收票据到期解付或背书转让所致。发行人2018年末应收票据金额较2017年末上升4,059.09万元,增幅为70.38%,主要原因是川投田湾河2018年以票据结算的售电款增加所致。发行人2019年6月30日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6,666.29万元,降幅为67.84%,主要系川投田湾河本期票据到期承兑金额较高所致。
3、应收账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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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变动分析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2,521.33万元、38,212.22万元、32,059.76万元及33,436.7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系川投田湾河、嘉阳电力和交大光芒三家控股子公司的销售所形成的应收电费、应收项目款。
2017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下降较多,主要系发行人应收账款回笼以及2017年末货币资金增加导致2017末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增加综合所致。
2018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2017年末下降6,152.45万元,降幅为16.10%,主要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等应收账款当期回款金额较大所致。
2019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小,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应收雅砻江水电18.72亿元分红,计入应收股利导致流动资产大幅上升所致。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发行人在计提坏账准备时,依下述顺序分别测试归类应收款项并计提坏账: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方式中,交大光芒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公司均按照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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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余额百分比法,应收账款坏账按照期末余额百分比组合账面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3)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①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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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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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报告期各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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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金额虽不重大,但款项回收存在困难,发行人根据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已按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计提充分及时,不存在利用坏账计提政策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4)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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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账龄组合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按账龄组合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33.53%、38.24%、49.03%及53.90%。发行人账龄组合2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按账龄组合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64.83%、61.27%、66.98%及70.02%。发行人账龄组合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2年以内。发行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账龄为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原因为交大光芒的经营业务特点所致,交大光芒为客户提供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主要客户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客户通常在系统验收后的1年后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相关铁路工程开通验收合同后再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该等客户业务规模较大,资信水平较高,回款有保障。
(5)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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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超过10%的客户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江苏新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为发行人向其售电、铁路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产品产生的应收账款,客户应收账款期限较短,资质较好,回款有保障。
4、预付款项分析
预付款项的产生主要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交大光芒所在自动化设备制造行业通用的采购模式,发行人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委托加工款,由于原材料、部件生产加工周期较长,发行人尚未收到货物并办理结算,从而形成预付款项。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547.08万元、440.23万元、799.42万元及2,413.80万元,金额及其占总资产比例均较低。2018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17年末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交大光芒预付材料款及川投田湾河预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2019年6月末,发行人的预付款项较2018年末增加1,614.38万元,增幅为201.94%,主要原因系川投田湾河预付了大坝渗漏治理工程和红房子改造项目合计247.35万元,以及交大光芒预付结算期以内工程款较年初增加293.25%所致。
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龄基本集中在2年以内。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的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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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收股利分析
2016年末,发行人应收股利主要为国电大渡河的应收现金分红款项。2017年,发行人已全额收到国电大渡河的上述分红款。2019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股利为187,200.0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应收雅砻江水电18.72亿元分红。
6、除“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应收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除“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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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除“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往来款、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其中,往来款主要系发行人向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2019年6月末,发行人除“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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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存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构成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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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为嘉阳电力的煤炭以及交大光芒的电子元器件、电脑配件、电阻、机柜、电装材料等;周转材料主要是交大光芒等公司的包装材料、可多次使用的脚手架等;在产品主要是交大光芒生产各类不同的智能监控装置的通用产品、嵌入式产品等;库存商品主要是交大光芒购进的计算机成品配件,主要包括GM7系列智能装置及整机等。发出商品主要包括交大光芒的GM7系列智能装置、用于轨道交通智能化监控及调度的主要设备、辅助设备、线缆等。2018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增加3,727.59万元,增幅为68.10%,主要系交大光芒期末在手订单增加,在产品及发出商品增加所致。2019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变动不大。
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计提的原材料跌价准备均为控股子公司嘉阳电力产生的存货跌价准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855号),根据文件要求,嘉阳电力发电机组属于文件规定将淘汰的机组,2017年嘉阳电力已停止生产,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6月末嘉阳电力对账面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原材料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分析
2017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18,021.07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投资三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保证金18,000.00万元。2018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1,218.80万元,较2017年末减少16,802.27万元,主要系根据投资三峡新能源项目协议约定上述18,000.00万元保证金若中标则直接转为投资本金,若未中标则全额返还;对于未中标的投资保证金5,000万元已于2018年2月14日返还公司,中标的投资保证金10,000万元已于2018年3月底转为投资款,另联合中标的投资保证金3,000万元已于2018年2月转为投资款。2019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10,772.38万元,较2018年末增幅为783.85%,主要系川投田湾河新增9,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等所致。
9、发放贷款及垫款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0,788.17万元、5,749.95万元、3,716.57万元及0,均为对国电大渡河及新光硅业的委托贷款,用于支持上述公司的业务发展,其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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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17年末发放贷款及垫款较2016年末降低91.88%的原因主要系2017年国电大渡河公司归还委托贷款5.80亿元,以及预收新光硅业债权分配款6,000.00万元所致。
因新光硅业连续几年经营恶化,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四川省乐山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正式受理新光硅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4年12月宣告新光硅业破产,确定的破产清算管理人已全面接管新光硅业全部资产。2014年末,发行人对新光硅业的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为17,207.09万元。2016年,法院已对新光硅业资产进行了拍卖并实现成交,新光硅业全资子公司四川新光多晶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资产尚在拍卖过程中。2016年末,发行人对委托贷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拍卖成交情况以及法院指定的新光硅业资产管理人初步确认结果,发行人上述委托贷款的总体受偿金额预计与2014年度的判断差异较小,2016年末,发行人未新增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2016年法院已对新光硅业资产进行了拍卖并实现成交,债权确认后,2017年度预收拍卖分配款6,000万元。2017年度,其全资子公司四川新光多晶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进行了拍卖并实现成交,2018年预收拍卖分配款2,033.38万元。2017年末,发行人对委托贷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拍卖成交情况以及法院指定的新光硅业资产管理人初步确认结果,发行人2017年度计提减值准备1,038.22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8,245.31万元。
2019年6月末,发行人发放贷款及垫款为0,主要原因系2019年发行人收回了新光硅业清算款5,854.94万元,收回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并转回前期计提减值损失所致。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195,015.47万元、229,523.32万元及124,709.48万元,公司账面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发行人对电力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对外延展。2017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6年末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投资参股阿维斯公司和西拉子公司,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分别向上述两家公司各完成1.50亿元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