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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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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安恒信息 股票代码:688023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本公司”、“公司”、“发行人”)股票将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44%,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5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2、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公开发行18,518,519股,发行后总股本74,074,07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5,483,80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90%,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4、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56.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0.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计算);

  (2)54.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计算);

  (3)54.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72.3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2019年10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4.88倍,本次发行价格所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市盈率为72.3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范渊,范渊直接持有安恒信息18.03%的股份,安恒信息的员工持股平台嘉兴安恒、宁波安恒分别持有安恒信息9.00%、9.00%的股权。范渊分别持有嘉兴安恒、宁波安恒9.16%和47.09%的出资份额,且为上述两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范渊共控制安恒信息36.03%的表决权,合计持有表决权的比例超过任何其他单一股东(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4.42%、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36%);同时,报告期内范渊一直担任发行人及其前身安恒有限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主持发行人及其前身安恒有限的经营管理工作,目前实际控制人地位较稳固。考虑IPO至少发行25%股份的稀释效果,被稀释后范渊直接加间接持股比例不高于27.02%。由于两个员工持股平台限售期满后存在进行收益清算并解散的可能性,解散后范渊持股比例不高于13.52%(稀释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10.82%,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7.02%),公司在上市后面临实际控制人变更进而影响公司稳定经营的风险。

  (二)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引起股价波动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历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低,而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高,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按半年度分布情况如下:

  ■

  受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的采购周期影响,这些用户大多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下半年再进行项目招标、项目验收和项目结算。同时,由于软件企业员工工资性支出等成本所占比重较高,造成公司净利润的季节性波动比营业收入的季节性波动更为明显。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可能引起股价波动的风险。

  (三)对外投资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弗兰科为发行人参股公司,以自有资金经营移动网络安全软件研发、销售业务,发行人持有弗兰科股权比例为48.627%。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弗兰科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分别为1,451.10万元、2,360.26万元和、1,883.36万元和  1,729.33万元,各期投资收益分别为-173.01万元、-417.29万元、-476.89万元和-154.04万元。2019年6月末,弗兰科净资产1,834.94万元,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针对弗兰科2018年末100%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D-0013号),弗兰科2018年末的评估值为4,490.00万元,低于其最近一次外部投资者的估值13,750.00万元。

  弗兰科估值下降的原因为该公司前期研发投入较大,产品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未来可能继续产生长期投资减值,从而对本公司未来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情形。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19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证监许可〔2019〕1919”号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33号”批准。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7,407.407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521.0881万股股票将于2019年11月5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安恒信息”,证券代码为“688023”。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19年11月5日

  (三)股票简称:安恒信息;扩位简称:安恒信息

  (四)股票代码:688023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7,407.4075万股

  (六)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851.8519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1,548.3808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5,859.0267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32.2207万股。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安恒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158.1466万股;保荐机构跟投相关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74.0741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渊限售期36个月;嘉兴安恒、宁波安恒限售期36个月;杭州牵海、台州禧利、珠海华金、朗玛创投限售期36个月;阿里创投、宁波润和、重庆麒厚、浙江东翰、浙江瓯信、杭州千毓、杭州富春、上海展澎、上海舜佃、深圳富海、珠海富海、上海梦元、杭州海邦、杭州九歌、杭州爵盛、共青城梦元、邵建雄、杨永清及姚纳新限售期12个月。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74.0741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限售安排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安恒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158.1466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的规定。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41.85亿元,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27亿元,高于1亿元;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82.18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满足在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满足《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范渊直接持有安恒信息1,001.83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

  范渊,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科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年至1999年任浙江省数据通信局网络中心工程师,2001年至2005年任美国Arcsight信息安全公司技术部主管,2006年6月至12月任美国Agiliance信息安全公司技术部高级技术主管,2007年创办安恒信息并任职至今。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范渊直接持有安恒信息1,001.83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3%;安恒信息的员工持股平台嘉兴安恒、宁波安恒分别持有安恒信息9.00%、9.00%的股权。范渊分别持有嘉兴安恒、宁波安恒9.16%和47.09%的出资份额,且为上述两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范渊与嘉兴安恒及宁波安恒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嘉兴安恒、宁波安恒为范渊的一致行动人,范渊共控制安恒信息36.03%的表决权,合计持有表决权的比例超过任何其他单一股东。

  报告期内范渊一直担任发行人及其前身安恒有限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主持发行人及其前身安恒有限的经营管理工作。

  综上,范渊可以控制发行人的重大决策,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范渊直接持有公司13.5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员工持股平台嘉兴安恒、宁波安恒持有公司6.75%的股份。范渊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27.0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

  (二)公司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7名。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相关内容。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9名,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上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相关内容。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

  除“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中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外,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股东包含宁波安恒、嘉兴安恒2个持股平台,分别持有发行人500.0000万股、499.9990万股,分别占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的9.00%、9.00%。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嘉兴安恒成立于2013年8月16日,宁波安恒成立于2016年1月8日。上述股权激励均系发行人结合员工的工作年限、从业经历、对企业的贡献度、岗位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股权激励对象,主要为对公司有贡献的技术、业务骨干及核心管理层。发行人实施的股权激励并未约定服务期限等约束条件,均系当即行权的股权激励。截至本次发行前,上述股权激励已全部实施完成。

  根据宁波安恒、嘉兴安恒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员工持股计划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七、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555.5556万股,本次发行1,851.851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八、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

  九、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一)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安恒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安恒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安恒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数量为158.1466万股,占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2.13%,参与人姓名、职务、认购规模与比例如下: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安恒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上海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于君享资管计划的投资决策和独立运营安排、持有发行人相关股东的权利行使安排及对于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的实施安排均有实际支配权。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安恒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认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本次发行完成后,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数为74.0741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4.00%,占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1.00%。限售期为24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18,518,519股,无老股转让。

  二、每股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56.50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72.38倍(每股收益按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99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78元/股(按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8.90元/股(按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4,629.63万元。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1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69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10月31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04,629.63万元,扣除与发行费用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9,472.44万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157.19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51.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3,305.34万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9,472.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5,157.19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没有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16,241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32.220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2.5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34.20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4196351%,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632.9693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1.2307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85.4312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985.4312万股,无放弃认购股份。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2307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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