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此次股份冻结数量为2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19年11月1日,公司收到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南科技”)发来的《告知函》,康南科技持有公司的2亿股股份已被全部冻结,冻结期限36个月。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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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因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执行一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辽民初字第4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亿股股票已于2019年10月30日依法过户至康南科技。但因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康南科技在异议审查期间暂不转让公司股票,并将康南科技所持公司2亿股股票协助执行冻结。
2.康南科技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康南科技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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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康南科技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的影响
经康南科技确认:
(1)康南科技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康南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所提异议审查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在异议裁定出具之前该等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另外,康南科技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造成直接影响。
二、风险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康南科技共持有公司股份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此次股份冻结数量为2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股份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经康南科技确认,康南科技正积极与法院沟通协商解冻事宜。康南科技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未考虑出售和质押。本次冻结亦不会影响康南科技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与公司后续计划有关的内容。经核查,除本次冻结之外,康南科技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和轮候冻结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