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12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由于行业竞争情况复杂,现阶段难以评估本公司区块链技术在行业中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且公司区块链技术尚未大面积对外进行应用,尚未对外产生明显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76号),公司对问询函所提出问题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部近期关注到相关媒体报道称,你公司首席架构师兼区块链团队负责人刘胜对外表示,公司区块链团队经过多年探索研究,累计申请并公开区块链相关发明专利36项,并参与起草了《可信区块链: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行业系统应用规范》《区块链与供应链金融白皮书》等标准和白皮书。你公司同时透露,目前公司正在研发并孵化的新一版供应链金融系统,将进一步整合公司toB支付、账户体系、风险控制等方面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更安全的金融科技服务。公司区块链团队和自有商业保理公司通过融合合作,已为多家大型核心企业及其产业链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以下事项并做出说明:
1、你公司36项区块链发明专利的研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时间、研发投入、专利权属、专利应用情况(若有)、是否具备应用前景。
【回复】
2015年底,公司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动优势”)设立独立技术部门专门负责区块链研究,初期部门成员25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截至目前,公司区块链项目共计投入研发费用5,400万。联动优势于2016年加入金融区块链合作联盟,于2018年成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副理事长单位,并积极与联盟成员进行区块链技术、应用、标准、监管等多方面的交流和探讨。在区块链底层和应用的研发过程中,公司积累了多项技术创新。自2016年8月9日提交第1项专利申请以来,联动优势作为单一申请人累计申请并公开了36项区块链相关发明专利,截至目前均已公开并进入实审阶段,相关信息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相关网站查询。前述专利涵盖了共识算法、交易处理、共识算法测试、智能合约应用、应用等多个方面。相关专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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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专利系由公司区块链团队在区块链技术领域多年研究探索的知识成果转化而来,均源自公司的区块链、数字货币、监管科技等课题研究,以及区块链技术产品研发等过程,并已分别应用于联动优势自主的区块链底层UChains、区块链中间层bs4chain以及相关区块链应用系统之中,如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存证溯源服务系统。这些知识产权成果能够对公司区块链软件形成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带来一定的竞争优势,但除上述应用外,尚未有其他应用,也尚未有明显对外收益。
2、《可信区块链: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行业系统应用规范》《区块链与供应链金融白皮书》的参与起草公司名单情况,你公司在起草过程中是否起关键作用,并说明理由。
【回复】
《可信区块链: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行业系统应用规范》:是以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的名义,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9家,联动优势参与其中。
《区块链与供应链金融白皮书》:是以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的名义,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腾讯金融科技、深圳前海联易融金融三家机构牵头编写的白皮书,另有9家支持单位参与编写,联动优势位列其中。联动优势主要参与该白皮书第三部分“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案例分析”中第3个案例“联动优势跨境保理融资授信管理平台”的编写,同时负责对各单位相关案例进行全文整合、审查校验等。
3、你公司新一版供应链金融系统截至目前的研发情况,包括研发时间、研发投入、产出情况(若有),该系统未来市场竞争情况,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该系统所采用核心技术是否不存在侵权的情形;该系统截至目前为大型核心企业及其产业链中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具体情况,包括收入情况,是否具备可持续性等。
【回复】
基于自主研发的区块链底层UChains,公司分别围绕跨境电商和核心企业两个细分的供应链金融场景,已先后上线了跨境保理融资授信管理平台和海联金汇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且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使用,已积累了一些新的需求。基于此,公司正在规划新一版供应链金融系统,将在前述已上线的两个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和增强性能,以更好地整合公司在金融支付、账户体系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优势和能力,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好、更安全的金融科技服务。
该系统底层区块链模块系继续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底层区块链系统——“UChains区块链底层平台”,该UChains系统已经获得软件著作权并已连续3年通过可信区块链功能测试,2019年测试结果将在2019年11月拟召开的可信区块链峰会进行公布。该系统系公司自主研发,截至目前,尚未发现该系统有任何侵权情形。
该系统上层应用需求已确定,截至目前尚在研发过程中。由于该系统尚未进入应用阶段,尚未产生收益,尚未为核心企业及其产业链中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且最终是否能顺利应用也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评估收入及可持续情况。
4、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以及项目进展状况等,补充说明你公司区块链技术在行业中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你公司是否对此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公司自2015年底至今一直在区块链底层技术方面进行研究探索,并在2016年8月提交第1项区块链专利申请,并最终形成了底层区块链平台UChains,该底层系统在2017-2019连续3年通过中国信通院的可信区块链标准测试。截至目前,除下述两项系统已上线外,其余尚处于研发阶段,尚未正式进入应用:
(1)围绕跨境电商的供应链金融系统——跨境保理融资授信管理平台,该系统系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区块链底层UChains构建,且已上线并运行一年多,并在2018可信区块链峰会上被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中国信通院联合评定为2018金融区块链创新应用优秀案例。该系统目前主要用于公司自有跨境支付业务,尚未使用于外部业务,尚未对外实现收益。
(2)围绕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系统——“基于区块链的海联金汇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该系统系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区块链底层UChains构建,目前已在网信办完成首批备案(京网信备11010219195169690017号),该系统已上线并运用于公司自有保理业务,尚未使用于外部业务,尚未对外实现收益。
风险提示:由于行业竞争情况复杂,现阶段难以评估本公司区块链技术在行业中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且公司区块链技术尚未大面积对外进行应用,尚未对外产生明显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12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07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9),公司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7,420,056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收到博升优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到期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10月31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现将博升优势的股份减持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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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定向增发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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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博升优势持有的42,833,136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限售,并已于2019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市流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博升优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博升优势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博升优势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博升优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12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5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9-059)。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799,4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7%,最高成交价为9.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7,949,632.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1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5,552,8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1,388,200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