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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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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钱永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说明:公司在2018年上半年收到的海南华航股权款占用期间利息及其他债权款利息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未计入非经常性损益,2018年年度报告中调整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公司据此重述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转让物业资产包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嘉凯城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100%股权。2019年7月10日,碧桂园智慧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物业”)以1.90亿元的挂牌价竞得物业公司100%股权。碧桂园物业已经按照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股权变更条款于2019年9月29日完成了物业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永华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6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钱永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等均无实质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6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发出通知,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鲍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7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

  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对2019年度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公司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的修订要求拟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等均无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等均无实质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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